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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
二、组织领导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学部)承担主办责任。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学生处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学部)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学部)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以招生学院(学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其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学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并提前通知复试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和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场地均由各招生学院(学部)在本学院(学部)内设置。
(一)复试报到
考生的复试报到工作由招生学院(学部)组织完成。
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学部)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关于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学部)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同时,学院(学部)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向学院(学部)提交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
(1)所有往届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