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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19.9元学习2025考研复试课程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纪检监察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职责是: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协调复试命题、考试组织及录取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协调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录取工作组、命题组、面试组、后勤安全保障组、医疗卫生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等六个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命题教师的遴选、面试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考试、进行录取等工作,由研究生处履行具体职责。
命题组负责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的命制和拟定。组长及成员从我校相关专业教师中遴选、聘任。
面试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学、公平、公正赋分。组长及成员从我校相关专业教师中遴选、聘任。
后勤安全保障组负责复试期间考场的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卫生清洁、水电供应、就餐保障等。
医疗卫生保障组负责复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置、医疗用品保障等。
技术保障组负责复试期间技术支持、复试现场视频录制等。
以上小组成员须遵守《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细则与行为规范》(鲁政院〔2020〕226号)、《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工作实施办法》(鲁政院〔2020〕22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我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类别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 法律(法学、非法学) | 40 | 60 | 323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法律(法学、非法学) | 35 | 52 | 280 |
报考相同专业的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进修法学专业主干课程6门以上(含6门)且成绩优秀(须提交成绩单),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合格生源情况,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需要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历(我校研招网常用下载区下载);
(4)学历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
以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自学考试届时毕业的本科生须提供成绩单;网络教育考生届时毕业的本科生须提供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
(6)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加盖鉴定单位公章)(我校研招网常用下载区下载);
(7)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资格证书或成绩单;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等材料。
(9)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进修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发表的论文目录页和正文。
2.加分资格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复试名单确定
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我校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采用专业性、综合性、开放性的应用型试题,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查。
(1)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分值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通过案例分析或对社会实务领域热点问题分析的形式考查考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原理水平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分值为100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日常会话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运用水平。分值为50分。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即时回答。测试总时长为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以上三部分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的及格线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考生以上任一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