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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19.9元学习2025考研复试课程
为确保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科学选拔
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3.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既往学业、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录取专业人数的120%。
4.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
四、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参加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相关会议;复试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3.校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委宣传部、总务部、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制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二级学院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各招生二级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安排、复试须知和复试名单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电机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未签承诺书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应届考生需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等。
(3)历届考生需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4)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提交证书等材料。
(6)考生政审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接受以下内容的核查:
(1)身份核查。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毕业证书核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在复试期间提交《政审表》。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补充提供:
(1)已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