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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公布

更新时间:2026-04-10

来源:天任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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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19.9元学习2025考研复试课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内容官网查看

第二条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复试考核成绩应全部量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校长任组长,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因校制宜,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三)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审核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遴选规则等材料。

(四)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五)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考试、宣传、网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人,负责推进有关事项。

第五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

(一)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复试有关工作,提交需要审批的事项材料或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二)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拟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按照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研究生生源、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拟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根据拟录取结果及生源实际,及时动态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五)组织各学院制定复试分数线、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录取原则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政策审核,提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六)组织各学院开展调剂工作,审核各专业提出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七)根据生源情况,拟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并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证明材料。

(八)审核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九)根据各学院录取原则及已公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建议名单。

(十)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十一)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材料,组织定向就业考生办理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十二)对各学院复试考核表、录音录像、复试考核试题及评分参考等资料汇总并存档一年。

(十三)受理考生关于复试的复议申请并组织调查。

第六条 各学院主要职责

学院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小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应由本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指导教师代表等。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学院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复试实施细则、调剂遴选规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在学校相关规定基础上,组织各复试小组统一确定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和工作程序。

3.按照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标准遴选命题教师、复试教师、助理(秘书)及志愿服务等工作人员,各类人员要配齐、配足、配强。

4.制定复试人员培训办法,对所有复试人员分类、分角色,做好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统一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5.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6.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试题命制、印制、封装等工作。

7.提前配齐、配足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

8.按规定开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接受考生相关咨询并做好解释工作。

9.学院承担其他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